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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jes - 行政公告 | 2023-04-24 | 點閱數: 153

 

嘉義縣東石鄉下楫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

112學年度招生簡章

         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4 日

         公告字號:府教幼字第 1120095604 號

壹、依據

嘉義縣 112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暨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。

貳、登記入園資格

一、年齡:

 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

二、招收名額:

     核定 24 名,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 11 名,本學年度可招收幼兒為 13 名。

三、優先入園資格:符合一般入園資格,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。

(一)第一優先:符合下列情形者,得優先入園就讀(不限設籍本縣幼童)

1、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
2、中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
3、身心障礙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、發展遲緩證明,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(含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)。

4、原住民: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。

5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。

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。

(二)第二優先:經社政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。

(三)第三優先:

1、設籍或居住於學校學區或本鄉鎮市之幼生。

2、本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
3、家有兄姊就讀本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4、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所屬之國(中)小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以「原園直升幼兒」為原則。

5、育有 3 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。

(四)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,全數錄取;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,依下列順序錄取:

1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五足歲者。

2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四足歲者。

3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三足歲者。

(五)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,依上述招生順序錄取後,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
參、招生公告、登記、抽籤及報到日期

一、招生簡章公告日期:自 112 年 4 月 24 日起。

二、登記日期: 112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7 日止。

三、抽籤日期: 112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 點公開抽籤。

四、名單公布日期:抽籤後當場公布。

五、報到日期: 112 年 6 月 27 日,上午 8 點至下午 4 點。

肆、其他

一、招生工作

(一)本園得組成招生工作小組,辦理新生入園事宜,由機關首長督導。

(二)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,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,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,工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。

(三)本園於指定期限內調查園內幼生留園直升意願,有意願者應於該幼兒資料備註。

二、抽籤規則:

(一)登記後如競額時,採公開抽籤,依序列為正取第 1 名至數名及備取第 1 名至數名為止。無論採何種方式抽籤,將抽完所有籤卡,最後結果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。

(二)多胞胎幼兒(含雙胞胎)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,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,並出具切結書。抽籤前,本園將公告前述決定。

(三)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(含雙胞胎)之錄取,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,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。

三、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,但一般生入園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,繼續受理登記入園,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。

四、備取名冊有效日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止,惟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排序仍優於備取生,後續由本園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。

 

詳細資訊如以下附件說明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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